如果个人信息泄露是信托责任缺失造成的吗?
2023-02-28 16:55:23 来源:法律专家网
个人信息泄露是信托责任缺失的后果
个人信息被出售或盗用,引发各种诈骗或垃圾信息的骚扰,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了。央视315晚会揭秘了个人隐私被出售或被人盗取后牟取暴利的链条,表明这一现象几年来不但没有得到有效地遏止,而且愈演愈烈。
在资讯高度发达的现代社会,一个人不可能做与世隔绝的隐士,离开各种通信工具,很难进行正常的生活。频繁地与外界交往,某些个人信息无意中泄露,这是现代人共同的烦恼,如果仅仅如此,人们提高警惕,加强防范意识,是可以应付这一问题的。而一个现代人最难以防范的是,他的信息被人有偿出售。生活在分工细致、彼此关联性极强的现代社会,不知道要留多少次身份证号码、手机号码和家庭住址等个人信息,否则寸步难行。
享受一种技术和一种制度的益处时,相应地要付出某种代价。比如你去看病,必须让医生了解你的身体信息;你去享受社保,必须要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你的收入信息;警察为了维护社会安定,法律授权其可以去调查公民包括手机号码在内的信息……但这些,作为社会的一分子,因为付出这种代价是值得的。政府有关部门掌握这些信息是基于包括你我在内的公众利益。
当个人将信息留给商家和公共服务部门时,一种“信托责任”就随即产生,比如医生不能向无关人员泄露患者的病情,银行要对储户的信息保密,律师对当事人信息有保密义务。
“信托责任”,几乎是现代工商社会所有行业最共同的职业道德。信托责任意味着,一个人选择了某种职业,在这种岗位上,就必须有看护他人利益的责任,如果一个人为了自身的利益,而违背这种信托责任,那么就一定会受到法律追究或者社会道德的谴责。
如果一个社会“信托责任”普遍缺失,其后果是灾难性的。试想一下,某些公司的职员,为了蝇头小利,出卖了顾客的信息。而一个人在纷繁复杂的城市里,不知道自己填过多少表格,也不知道哪张表格的信息泄露了。
在一个诚信状况不理想、信托责任普遍缺失的社会,仅仅靠商家的道德自律,恐怕解决不了这个问题。当这样的现象泛滥时,公众最消极的保护措施就是不相信一切服务机构,从商业的到社会管理的,这个社会将成为人人自危人人猜疑的荒漠。
治理商业机构泄露顾客个人信息,政府应负主要责任,在公益性组织不发达的中国,政府以外,谁有足够的力量追查信息泄露背后的利益链条?政府应该动用行政的司法的力量,从骚扰公民的广告信息终端往上追溯,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往上找,不难找出泄露信息的源头。这个利益链条弄清楚了,公之于众,才谈得上进一步在立法上、执法上加大力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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